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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证券虚假陈述案终审落定!仁智股份需向120名投资者赔偿803万元,公司前三季亏损翻倍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23 18:13:0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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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晚间, 仁智股份 (002629)发布公告,公布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案最新进展。根据广东高院的终审判决,公司需向12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金额合计约803万元。

  根据 仁智股份 2024年10月15日发布的公告,本案案情概述为:2020年9月21日, 仁智股份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犯法行为。朱*其等177名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77名投资者损失合计超过177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根据 仁智股份 2025年2月27日发布的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或裁定(1)驳回原告陈*齐等20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被告 仁智股份 支付原告张*花等122人合计约803万元人民币,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超14万元;(3)原告唐*胜撤诉。上述判决或裁定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最近,公司收到广东高院的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

  在民事裁定书中,广东高院准许公司取消对王*丰、杨*两人的上诉。

  民事判决书中,公司作为被告。广东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明白,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公司的上诉理据不足,依法应予驳回,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故二审判决公司向12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金额合计803万元。

  公告中提到,公司在以前年度已根据本次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预计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 仁智股份 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 新能源 电力工程服务及 新材料 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根据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3.7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95%;归母净收入亏损2115.12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1030.49万元;扣非净收入亏损2075.57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723.73万元;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474.08万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34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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