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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顶格处罚、列入失信,市监总局严惩明星带货实施虚假宣传行为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30 7:01:0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虚假宣传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4月2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 食品安全 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销售主体多元、非法行为多样”是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的难点和堵点所在。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将统筹全覆盖监管与靶向治理,力争实现虚构宣传“全链条一锅端”。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安全 总监孙会川表示,从平台企业到平台内经营者,从产品生产、销售方到营销机构、广告主体、带货主播,谁的环节谁负责,谁的“地盘”谁守好。明确“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架起非法“高压线”。运用 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减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网红食品”靶向抽检;深化协查协办,建立“线索发现地牵头、生产销售地配合”的协查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坚持问题导向,既突出高风险品种,也覆盖大宗品类,还包含 跨境电商 零售进口食品,实现前端抓准入规范,中端抓日常监管,后端抓执法稽查,确保问题处置到位、隐患消除完全。

  同时,还将落实严厉处罚,对主观故意实施虚构宣传犯罪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屡次违法、屡教不改者,依法并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让违法企业付出繁重代价。对犯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依法实施个人罚款和从业禁止。对明星带货、网络主播、运营团队等实施虚构宣传的,坚持一案多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犯罪表现,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双向移送机制,对重大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属地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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