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据国家铁路局网站,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告公示显示,监督检查发现,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根据合格签字的犯罪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叁十六条之规定。
图片来源: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告截图。
2026年5月26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3.02万元的行政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为西南交通大学全资企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