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6日讯,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宏、侯子午。决定书显示,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曹宏、董事会秘书侯子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宏、侯子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