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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机汽车 - 全资公司收到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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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e公司讯, 国机汽车 (600335)3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3月6日收到 江苏省 苏州市 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认为:公司全资公司机械四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贰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表现,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叁十七条的规定,不用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壹百七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决定对机械四院不起诉。此前,机械四院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已由 苏州市 公安局直属分局移送至 江苏省 苏州市 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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