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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剑龙】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 - 加快制定金融监管法 统一监管标准
【查看信息来源】 3-8 2:07:09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市 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他围绕“加快制定金融监管法,强化金融领域集中统一监管”提出了五点建议。
“尽管现有立法已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诸多方面,但因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前一直是分业监管与分业立法,各种制度多以单一金融监管机构为主体发布,涉及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缺乏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的统筹安排,相关条款分散,规定过于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皮剑龙表示。
皮剑龙认为,如今金融监管总局已成立,为了便于统一集中监管,有必要制定专门的金融监管法,统一监管标准,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全覆盖的监察管理框架,补齐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足的短板。
首先,加快制定金融监管法。皮剑龙表示,应确立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原则,统筹协调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金融监管法应成为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等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
“要对现行金融监管法律进行整合、补充与协调,通过立、改、废、纂等方式做好顶层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安排,保证上位法与下位法、部门法的和谐统一,形成有机整体。”皮剑龙表示,同时也要谨防金融监管与其它领域立法的组织协调性,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强化法律制度创新。皮剑龙认为,要从制度创新上对金融非法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他表示,一是整合优化金融非法行为的行政处理程序,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结合金融监管特点,在行政处理相关法规基础上,适当扩大行政处理设定权限,延伸行为、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种类。
再者,建立金融监管职能部门与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监管的常态化机制。皮剑龙表示,通过建立联合监管的常态化机制,增强对金融犯罪表现的查处力度,可以进一步施展各部门对金融犯法行为的事后评价和惩戒矫正作用。
另外,要加大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皮剑龙认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监管法要明确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的保护职责、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保护基金设立等内容。同时,应创设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及处置机制,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