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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监严管!证监会多措并举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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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建立健全执业负面清单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健全投行内控体系,提升价值发现能力,强化项目甄别、估值定价、保荐承销能力建设”,体现了强监管、严问责的鲜明导向。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意见》的实施,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吴清主席近期提出的“两强两严”要求,及时回应了投资者期待。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的“服务商”,执业质量直接关联到上市公司质量,应不断加强投行推荐“真公司”、“好公司”的责任,增进其更好施展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五方面体现监管“长牙带刺”

  《意见》从7大方面提出了25项重点举措,涉及强化保荐机构监管和提升执业质量的内容有多个方面。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通过狠抓《意见》落实进一步体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督促中介机构充分施展“看门人”作用,切实把好上市公司“入口关”。主要措施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在制度规则上,明确对“一查就撤”等诸多问题追查到底、问责到人。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撤否率高、“业绩变脸”等突出问题,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

  二是进一步加大犯法行为问责力度。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紧抓“关键少数”,对负有责任的投行项目责任人、高管甚至总经理、老总等人员加大追究责任力度。对涉嫌严重违法尤其是协助做假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追究责任等行径,真正将“立体追究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充分施展内控机制制衡作用。进一步评估完善投行内控制度和执行流程,通过现场检查、质量评价、严格问责等措施倒逼证券公司真正施展内控“三道防线”作用,切实把好项目“质量关”。

  四是切实提升价值发现能力。督促投行机构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化项目甄别、估值定价等保荐承销能力建设,向市场和投资者推荐“名副其实”的好公司,同时把问题公司挡在门外。

  五是强化行业文化建设。坚持“五要五不”,深入推进行业文化建设,督促投行践行以人民为方向的发展战略,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提出要对投资银行“看门人”责任进一步压实,这就要求券商执业理念不再是单纯的拼数量、拼规模、重视短时间排名,而是追求形成专业为本、信誉为重、责任至上、质量致胜的执业生态。

  加强投行业务监管

  据记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责任人了解,下一步监管职能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意见》,强化投行业务监管。

  一方面,继续开展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的专项检查,预计未来一两年内实现对所有公司现场检查的全覆盖,并通过严问责推动问题券商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坚持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直至暂停其保荐业务资格。

  另一方面,对业绩变脸、一查就撤等市场关注的问题将从严追究责任。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发布实施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撤了也要查”,并对辅导工作进行规范。近期深交所对取消项目芯天下、华智融进行了事后追究责任,强调保荐机构应当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审慎申报,坚决摒弃“闯关”心理状态。下一步,监管职能部门将持续开展“高撤否”、“业绩变脸”等专项核查,核查结果将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和投行质量评价中充分体现,督促保荐机构及时纠正不妥执业行为。

  另外,记者了解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同派出机构、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加强投行业务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和执法协同,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对非法问题早识别、早预警、早袒露、早处置。

  投行的质量主要体现为其保荐的上市公司的质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将继续完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施展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和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记录公示机制,让声誉约束硬起来,让外部监督强起来。

  针对《意见》提出的加强投行机构及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监管的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建立健全对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贿行为的综合惩戒机制,重点打击不妥入股、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让围猎腐蚀监管干部的“残渣余孽”人人喊打、处处受限,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意见》关于加强投行监管的内容切中要害。在现今市场形势下,中介机构尤其是投行的“看门人”责任更加重要和突出。《意见》的落实落地,将使非法的投行同时面临行政处理、民事赔偿甚至是刑事追究责任,非法成本将明显提升。中介机构需要围绕吴清主席提出的“两严两强”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强基固本”,回归根源,真正施展“看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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