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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因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履职等,浙江一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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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项非法事实被罚款220万元人民币,同时3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

  罚单显示,因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履职;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挪用于购买土地;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贷款管理不到位,对公信贷资金被挪用作承兑汇票保证金;向银行员工发放经营性贷款;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造成贷款形成风险等非法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对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罚款220万元。

  同时,对当时担任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施嘉辉,当时担任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王丰、当时担任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王浩列3人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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