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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查看信息来源】 4-10 19:16:45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4月10日,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贵州省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受贿案,对张本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张本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本强利用担任 贵州省 安顺市 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顺市 政府副秘书长, 安顺市 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安顺市 西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 贵州省 关岭县委书记, 安顺市 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安顺市 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接、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性质调整、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104万余元,其中485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本强的表现构成受贿罪,受贿数目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本强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张本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