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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买房一年了购房补贴还没发?部分城市回应 - 正筹集资金或等待拨款到位
【查看信息来源】 4-12 5:51:49部分城市有购房反映,当地的购房补助未能及时发放。
4月7日,有网民在 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在 淄博市 购房且工作满一年后,根据政策要求提交相关材料,2023年4月申请审核通过人才金政购房补助并于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本应于2023年4月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5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4月,仍未发放”。
澎湃新闻致电 山东省 淄博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对于何时发放2023年4月公示的人才购房补助,职员称,人才补助才发到2023年3月的,要等财务拨款,没有具体时间,只能等。
“等财政拨款”的不止淄博, 山东省 临沂市 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职员介绍,自去年11月以来,该单位合计收到购房补助申请约8000单,目前已经公示发放的约7000单,目前已经发放补助的仅是去年12月之前的前两批。
3月31日,有 河南省 商丘市 民称,2023年3月份,其在商丘购房,根据 商丘市 购房惠民政策,申请购房补助,申请购房补助材料于2023年6月份全部提交,可是直到今天仍未发放购房补助。 商丘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称:经与办理住房补助相关科室了解情况,关于住房补助发放问题,上述购房者的购房补助手续通过售楼处提交到市住建局购房补助专班,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待政府购房补助款到位后由相关部门发放,请耐心等待。
有网民称,“我2023年9月在新郑市相关部门成功申报青年人才购房补助,获得青年人才第壹次购房补助资格,距今已经近8个月时间过去了,相应补助迟迟未发放。”4月9日, 河南省 新郑市新型 智慧城市 运行中心回复称,经了解,新郑市青年人才第壹次购房补助(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审核通过)用款计划已经上报,并经市领导审批。新郑市房管中心已与市财政部门沟通了解,目前财政部门正在统筹调配资金,待资金调配到位后,尽快发放。
据开封网4月10日报道,最近,杨先生通过网络给市长专线留言说,他去年在我市西区购买新房并根据规定递交了购房补助申请,不晓得什么时间能领到补助。接到咨询后,市长专线转交市住建局进行了核对。
报道称,经核对,去年3月申请的青年人才购房补助已全部审核完毕。区财政正在筹集购房补助资金,待资金筹集完成后,会根据申请批次依次发放补助。目前,该补助的发放流程正在有序推进中。
敦促发放购房补助的购房者仍在增加。据 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显示,有购房者称自己2021年购房的购房补助直到今天未发放,4月3日, 四川省 自贡市 富顺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购房者购买的房子2023年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提交了购房补助申请材料,该局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等待购房补助申请材料通过审批且补助资金划转至该局。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有些城市盲目跟进实施购房补助政策,对财政情况预估不到位;另外一种,是政府补助的流程较慢,甚至没有明确时间表,造成购房者敦促,政府有责任通过公开渠道打消购房者的疑虑。
严跃进同时表示,宁可鼓励企业让利,也不能失信于购房者,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年轻人的购房信心。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地方政府推行购房补助之举其实不是良策。购房补助一般分为“事前补”,即可当首付使用,但其实此举涉嫌违法,“因为购房者的首付务必要是自有资金”;而“事后补”的话又容易发生钱不到位的问题。
张大伟称,目前,部分城市和地区已经逐渐出现了购房补助兑现难、发放不及时等的问题。购房补助存在两种尴尬情况。一是购房补助金额少,对于促进消费者购房行为“意义微乎其微”,且目前地方财政压力偏大;而如果购房补助金额高,则又容易发生变相做高房价、首付做假的情景。购房补助应该用于低收入群体或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