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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证监会等四部门 - 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案件
【查看信息来源】 5-17 15:07:28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中提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财务做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作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犯罪案件。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实施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从严厉责罚处。全链条打击为财务做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金融票证等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为内幕交易、操作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实施配资、操盘、荐股等配合行为的职业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掏空公司资产的外部人员,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