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投资者】虚增存货导致多期财报存在错报 - *ST金一及时任董事长等遭北京证监局警告并合计罚款410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6-7 19:37:14
*ST金一 6月7日公告,6月7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公司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造成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造成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犯法行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王晓峰和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王晓丹对公司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刘丹丹对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当时担任财务总监蒋学福对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相关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规定,王晓峰、王晓丹、刘丹丹、蒋学福是公司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王晓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王晓丹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刘丹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蒋学福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