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斯比特】两轮问询后突撤IPO!两期净利润未达新规门槛 - 财报过期未更新引质疑

查看信息来源】   6-18 20:26:35  
斯比特】【供应商】【IPO】【净利润

  新“国九条”发布后,企业上市门槛提高,很多公司主动取消IPO申请。

  6月16日,因深圳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比特”)、保荐人取消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对此,天使投资人、中国 人工智能 学会专家顾问郭涛则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九条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可能使得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很多公司主动取消IPO或许是由于自身在新的要求下存在一些问题或不确定性,好比财务情况、合规性等方面可能难以满足更严格的审核标准,或是公司对自身发展战略进行了重新评估和调整。

  针对IPO企业“一查就撤”的情景,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忠言对本站记者表示,在全面实行注册制环境下,强化各方责任落实非常重要。对拟IPO企业而言,扎实做好上市申报准备,把好发行主体“质量关”第壹责任;对保荐机构而言,扎实做好尽调,把好项目“遴选关”第贰责任;对交易所而言,要关口前移,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把好“入口关”第叁责任。

  为何取消?

  招股书显示,斯比特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车规级磁性元件和 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 电源模块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 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 、光伏 储能 、数据通信等战略新兴产业。

  2023年6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斯比特第壹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2023年7月19日,深交所对其进行了一轮问询,针对问询,斯比特于今年1月16日予以回复;今年1月28日,深交所又对其进行了二轮问询,斯比特于今年3月15日进行了回复。

  在此期间,2023年9月,因斯比特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根据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到了2023年12月,斯比特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规定,深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不过,在斯比特回复二轮问询后,今年3月31日,其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但直到今天其并未提交更新过后的财务资料,而是主动申请取消IPO。

  “主动取消IPO,对于公司自身而言,可能意味着前期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白费,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的市场声誉和未来融资计划;对于市场而言,可能会一定水平上影响市场信心和投资者情绪,也有可能造成资源的重新配置。”郭涛指出。

  同时,郭涛称,如今IPO不能简单地“一撤了之”。监管层通常会对取消申请的原因进行关注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违规或其它不妥行为,仍可能会采取相应的监察管理措施,而且频繁的取消可能也会引起市场对相关公司和保荐机构的疑惑。

  对于取消IPO的原因,公司并未披露。不过,在“国九条”上市门槛进一步提高的环境下,公司并未更新财务资料便取消IPO的情形引人关注。

  对此,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对本站记者表示:“国九条之后是证券市场纲领性文件,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多项规则,进一步规范了IPO的过程管理(如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率由5%大幅提升至20%)和严格了上市标准。部分企业取消IPO是不符合新的财务指标,部分企业是因为IPO期间存在作假嫌疑。”

  据了解,新“国九条”后,创业板上市门槛提高。创业板第壹套上市标准已从“最近两年净收入均为正,且累计净收入很多于5000万元”,调整为“最近两年净收入为正,累计净收入很多于1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净收入很多于6000万元。”

  根据斯比特未更新财务资料的招股书中最近两年财务数据,2021年和2022年公司实现归母净收入(以扣非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3091.20万元和5789.60万元人民币,符合以前的创业板上市要求,但其实不符合如今的创业板上市要求。

  但如根据比斯特在二轮问询回复中的预计数据,斯比特披露2023年预计实现的营业收入6.03亿元人民币,净收入预计6052.18万元人民币,扣非净收入预计5821.42万元。2022年及2023年公司净收入为正,预计累计净收入(以扣非后的孰低者为准)为1.16亿元人民币,预计符合新“国九条”上市要求。

  不过,上述2023年公司披露业绩仅为预计,公司并未更新披露准确的2023年财务情况。

  如何应对风险?

  招股书显示,在经营方面,公司存在外协加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磁性元件和充电模块部分产品因产能受限、成本效益考虑而采用外协方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外协成本占主要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16.90%、22.05%、22.87%及23.29%,公司对前五大外协供货商的采购集中度较高,各期采购比例为82.16%、89.07%、90.89%、91.89%。

  深交所在二轮问询中还指出,报告期内部分外协供货商与公司前员工、供货商存在资金流水往来,且部分普通基层生产线员工在离职后到外协供货商任职,外协供货商向其发放工资。

  另外,一些外协供货商在成立之初或次年就与公司建立了交易关系,如深圳鸿立升科技有限公司,其由前员工吴小伟建立。上述外协供货商同时又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

  深交所对此进行了深入问询。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部分员工从发行人处离职后到外协供货商任职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此,斯比特回复称,2020年1月-2023年6月,共有13名普通基层生产线外来务工员工离职后加入外协供货商方,主要为深圳鸿立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鸿立升”)。由于这些本身人员流动性相对较高,且因外协供货商采用计件工资模式,工作时间方面较为灵活,因此个别务工人员从发行人离职后自身基于市场化用工选择到外协供货商任职,具有合理性。

  深交所还询问了部分外协供货商在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交易、同时又主要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原因及合理性。斯比特表示,公司主要外协供货商中成立当年或次年即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供货商有3家,其中2家供货商深圳腾峰协盛科技有限公司、 桂林市 恭城县腾峰协盛科技有限公司原来外协供货商深圳腾跃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新开设的加工厂,1 家鸿立升是发行人前员工吴小伟建立的企业,因吴小伟曾是发行人生产一部生产线经理,对行业加工工艺比较了解,公司逐渐与其开始合作,其除向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外,还向 可立克 (002782.SZ)等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然而,深圳鸿立升对外提供服务的具体比例并未在问询函中披露。除经营风险外,公司还面临着应收账款较大、存货降价等财务风险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行业相关风险。

  就相关问题,本站记者致函斯比特,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派格生物】  【招股书】  【IPO】  【家鸿口腔】  【2023】  【创业板】  【宝济药业】  【人民币】  【生物医药】  【三花智控】  【特斯拉】  【人形机器人】  【西南证券】  【海宏液压】  【2024】  【IPO项目】  【投行业务】  【乌鲁木齐银行】  【净利润】  【周大福】  【通领科技】  【项春潮】  【江德生】  【实际控制人】  【北交所】  【大股东】  【高德信】  【2021】  【营业收入】  【2018】  【北交所首例IPO财务造假公司】  【红塔证券】  【董事长】  【身陷囹圄】  【同比增长】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