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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蓝若】保荐格蓝若履职不到位 - 海通证券两保代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查看信息来源】   6-24 10: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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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记者孙汝祥实习生谢容容)最近,因在格蓝若IPO项目中对有关事项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 海通证券 两名项目保荐代表人被上海证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此前的2023年5月5日,上海证交所受理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蓝若”或“发行人”)首发上市申请,后发行人取消申报文件,2024年5月22日上海证交所决定终止审核。

  上海证交所6月20日公布的监察管理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李欢、章志福作为保荐人 海通证券 指定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主要从事互感器监测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在线监测平台开发等技术服务,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分布于国内各地。2022年度、2023年1月至6月,发行人第壹大供货商为湖北立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立源”),保荐人对其履行了基本的核查程序,就发行人对其采购价格较高等情况未能提高注意义务,对采购的合理性、公允性和必要性未予以进一步核查。

  具体而言,一是湖北立源安置成本中差旅费占相当高,发行人向各地客户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时,未选择客户所在地实施经验丰富的供货商合作,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传统不符。二是发行人向湖北立源采购安置服务平均价格与自行安置平均价格不同较大。三是发行人向湖北立源采购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主要为安全教育、协调开票等事务性工作,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实施类似项目时不存在相关支出。

  上海证交所认为,保荐人未就发行人对第壹大供货商湖北立源采购价格较高等情况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不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要求。李欢、章志福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为此,上海证交所决定对李欢、章志福予以监管警示。

  而发行人格蓝若作为信息披露第壹责任人,在申报文件中未充分说明向第壹大供货商采购的合理性、公允性、必要性,未能确保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在6月21日亦被上海证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央广资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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