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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绍兴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以换代充-专项整治
【查看信息来源】 7-15 10:44:38最近, 绍兴市 柯桥区缔造全市首个共享电单车集中充换电场所“示范样板点”,该集中充换电场所位于 绍兴市 柯桥区华舍街道宝业孵化园内,由哈啰共享电单车企业投建。该换电场所内配有换电柜10个,防爆柜25个及微型消防站1个,微型消防站配备了自救式呼吸器、消防头盔、耐高温手套、泄电桶、干粉型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装备,还安置了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并接入远程监控网络,一旦探测到烟雾,能立即发出警报,实现快速响应。
“对共享单车集中充换电场所的管理是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我们已要求运营企业将储蓄电池全量放入专用防爆柜,每个防爆柜内部共分四层,每层仅存放6颗电池,并配备3个自动灭火球,严格控制电池存放密度,防止超量存放引发的热失控风险。” 绍兴市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责任人表示,“同时,我们还要求集中换电场所严格执行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定期对仓储电池区域进行细致巡查,高度关注电池状态及周围环境变化。”
在浙江部署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 绍兴市 立即部署集中使用“以换代充”专项整治行动,仅用半个月时间完成26070辆换电共享单车、24个集中充换电场所、133个换电柜的全面摸排,联合交通运输、消防、属地街道等开展集中检查,已累计发现整改问题74处。同时, 绍兴市 要求所有集中充换电场所于2024年6月底前配足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置视频监控;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集中充换电场所,由主管部门督促运营企业进行改造或关停。
记者了解到,下阶段 绍兴市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还将联合开展电动共享单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规范使用流程,严禁私自违规充换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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