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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最高奖励50万元!上海拟对这些领域提供人才专项奖励
【查看信息来源】 10-23 9:53:27【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23日消息,上海经信委就《上海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建议,公示期自10月22日至10月29日。
《办法》提到的关键领域人才为,相关年度在上海集成电路、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 、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 新能源 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人才。
奖励人数:
软件、高端装备、航空航天、先进材料、 新能源 等产业领域,企业申报人数最高不高于其在册员工数的3%(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高于20人。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 等产业领域,企业申报人数最高不高于其在册员工数的5%(奖励人数不足5人时,可申报5人),且不高于30人。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根据奖励对象工资薪金水平,采取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措施计发。
单个人员奖励一般最高不高于30万元人民币,三大先导产业及“国家鼓励的关键软件企业”最高不高于50万元。
人员申报奖励条件为:
(一)申报的奖励对象在上海依法纳税,无严重犯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
(二)申报的奖励对象当年度源自申报企业的薪水薪金总额很多于30万元人民币,或很多于本企业平均工资薪金1.5倍。
(三)申报的奖励对象中,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岗位核心骨干占比很多于80%
企业申报奖励条件为:
(一)企业属于本办法第贰条规定的关键产业领域,其主要业务范围涵盖相关产业的关键环节。
(二)企业在上海依法纳税,无严重犯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
(三)企业在上海依法设立满1年及以上。
(四)企业在3年内承担过国家和上海重点项目(任务);或获得过国家和上海科技奖项;或取得过重要 知识产权 。(3选1)
(五)企业3年内持续有研发资金投入,且投入规模年均增长很多于5%;或企业当年度研发资金投入3000万元人民币,且研发强度很多于3%。
《办法》提到,专项奖励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于对上坑骗,对下隐瞒诈骗专项奖励资金、私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纪律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申报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