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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受贿1674万余元,贵州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获刑十年六个月
【查看信息来源】 11-6 16:55:4711月6日, 贵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铜仁市 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代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陈代文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代文利用担任思 南县 副县长,县级 铜仁市 委副书记、市长, 铜仁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碧江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承揽、工程建设款拨付、招商引资、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674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贵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代文的表现构成受贿罪,受贿数目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陈代文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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