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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好利科技被责令改正 - 3人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 实控人此前遭立案调查
【查看信息来源】 11-16 16:35:5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宁可坚
11月15日晚, 好利科技 (002729)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造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造成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我们时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
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厦门证监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厦门证监局还表示,陈修作为 好利科技 老总、总经理,对公司前述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刘昊德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前述第叁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张东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前述公司第壹项、第贰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1992年,2014年于深圳证交所上市,为深沪板块第壹家熔断器上市公司,总部办公地位于 福建省 厦门市 。公司主要业务专业研发、生产、销售电路保护器产品。
值得强调的是, 好利科技 实控人今年2月份遭立案侦查。
2月27日, 好利科技 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通知,获悉其于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汤奇青立案。
好利科技 称,本次立案侦查事项系对汤奇青的调查,立案侦查期间,汤奇青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另外,今年5月份,因市场环境变化, 好利科技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资。
5月19日晚间, 好利科技 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项。
2022年11月25日, 好利科技 与领行汽服、上海符英、嘉合知行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约定, 好利科技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形式收购领行汽服所持标的企业35.9705%股权,作价暂定为49999万元。
其中 好利科技 拟以现金方式支付25000万元交易对价,以股份方式支付24999万元交易对价; 好利科技 拟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收购上海符英、嘉合知行分别所持标的企业14.3134%、4.2003%股权,作价分别暂定为19896万元、5838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收购取得标的企业54.4842%股权,标的企业将成为上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经上市公司与领行汽服协商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领行汽服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剩余21.2831%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
同时,拟向不高于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含但不限于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或部分现金对价、投入标的企业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企业流动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尔后近1年半的时间, 好利科技 发布了十屡次有关此次收购的进展公告。
对于终止此次交易的原因, 好利科技 解释称,因本次交易规画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规画之初发生了较大波动和变化,综合多方面原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维护公司及相关各方的利益,经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终止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
2023年, 好利科技 净利大幅下滑,营业收入约2.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6.45%;归母净收入约1814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40.34%;基本每股收益0.1元,同比减少41.18%。
今年前三季度, 好利科技 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56%;归母净收入3409.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49%。
截至11月15日收盘, 好利科技 跌4.27%报13.45元/股,总市值24.61亿元人民币,年内股票价格跌去超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