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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在300亿元诈骗案中存在过错?湘财股份紧急澄清
【查看信息来源】 12-9 7:36:55
湘财股份 (600095.SH)发出最新澄清公告。
12月6日晚间,上海证交所对 湘财股份 就媒体透露有关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
12月8日, 湘财股份 发布的公告显示,监管函主要涉及罗静的诈骗案。
据记者了解,罗静系“承兴系”实控人。此前上海第贰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承兴系”使用其与京东、苏宁的供应链贸易背景,先后诈骗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合计300余亿元融资款,实际造成经济流失约80余亿元人民币。
12月8日晚间, 湘财股份 回复称,《监管工作函》中提到,近期有媒体透露称, 湘财股份 子公司湘财证券前期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在明知相关融资方资金链紧张的情景下,为相关融资方借新还旧、资金空转提供帮助,在相关合同诈骗案件中存在过错,并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
对此, 湘财股份 称,罗静案刑事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案件调查,未对上述“所涉相关聊天记录”进行认定,未对湘财证券及其有关人员采取过刑事措施,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相关职员存在合谋欺诈和协助犯法行为。
湘财股份 表示,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犯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监管工作函》中还提到,12月4日, 湘财股份 披露公告称,湘财证券收到民事判决书,需对广东中老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市场关注度较高,上海证交所向公司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对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和披露。
对此, 湘财股份 称,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将依法提起上诉,通过法律渠道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具体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同时,除了回复上海证交所《监管工作函》, 湘财股份 还发布了关于媒体透露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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