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统一大市场】重磅发文!全面取消→
【查看信息来源】 1-7 21:27:33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 统一大市场 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出: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加快建设全国 统一大市场 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条件支撑和内在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指出,“制定全国 统一大市场 建设指引”。
不断巩固和增强中国大市场这个优势,加快建设全国 统一大市场 ,势必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雄厚支撑,为高质量发展造成不竭动力。
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相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增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
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得人心条件排斥、限制或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得以定向补助、地方推荐目录等形式强化对本地产品或特定产品保护和变相限制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务必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国家发改委: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供货商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货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设定其它不正确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