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上海医药】因组织实施垄断协议大幅提高药品价格 - 上海医药旗下子公司被罚没约1.66亿元

查看信息来源】   3-29 14:23:24  


K图 601607_0


K图 02607_0

  3月27日晚,医药龙头 上海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上海医药 ”,601607.SH,02607.HK)发布的2024年年报显示,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45.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0.82%。《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业绩亮眼的同时, 上海医药 旗下子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信谊”)因组织实施垄断协议大幅提高药品价格被罚没约1.66亿元人民币,广受业界关注。

  天眼查显示,上海信谊系 上海医药 全资子公司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经济参考报》记者检索公开资料发现,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沪市监反垄处〔2025〕202400210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上海信谊与具有竞争关系的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润弘”)、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汇信”)在销售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进程中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病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截图

  记者了解到,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为无色澄明液体,供皮下或肌内注射使用,是一种经常使用的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物,主要用于手术结束时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阻滞拮抗,为麻醉手术经常使用药物之一,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等权威用药指南的推荐用药,也可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治疗。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于2016年被并入国家首批急抢救示范药目录,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国内主要有3家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企业,分别为上海信谊、河南润弘、成都汇信。

  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上海信谊等3家公司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的全国市场销售价格。2020年之前,上海信谊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全国各省挂网价为3.56-6.8元/支,对配送公司供货价为3.23-6.15元/支;河南润弘全国各省挂网价格为1.78-5.6元/支,对配送公司供货价为1.5-5.1元/支;成都汇信全国各省挂网价格为1.68-3.68元/支,对配送公司供货价为1.6-3.58元/支。但从2020年4月起,三家公司均根据协议约定,提高了全国市场销售价格。一是提高了各省挂网价、医院议价等终端价格。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主要终端市场为公立医院,占比97%以上。公立医院一般根据挂网价或议价明确的价钱采购药品。三家公司如要根据新的终端价格对公立医院销售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需要在各省药品招采平台上申请新的挂网价格或与医院进行议价。垄断协议达成后,三家公司逐渐提高了各省的挂网价格或医院议价。二是提高了对配送公司的供货价格。

  根据行政处理书披露,2022年,上海信谊将全国31个省份的挂网价或医院议价提高到了71.5元/支。2023年8月,上海信谊对配送公司供货价大多为60-71.1元/支。粗略估算下来,以2022年最高71.5元/支和2020年前最低3.56元/支相比,上海信谊的全国各省挂网价最高或提高了20倍。

  根据行政处理书,上海信谊与河南润弘、成都汇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构成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鉴于本案涉案行为发生在药品领域,大幅提高了药品的价钱,增加了国家医保基金支出,持续时间较长,上海信谊是垄断协议的组织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等情节,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责令上海信谊立即停止犯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5471142.40元;对上海信谊处2023年销售金额10%的罚款并减轻80%的罚款,减轻后罚款50335849.29元,罚没款合计165806991.69元。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