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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大信所为星星科技出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被证监会罚没超千万
【查看信息来源】 6-27 18:42: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理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大信所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壹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贰百一十三条第叁款所述“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第壹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犯罪行为。星星科技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平静、陈伟,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平静、朱策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一、责令大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26.34元,并处以9,500,000元罚款;二、对郭平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伟、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