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了!
3月25日晚, 广誉远 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造成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及多个会计科目。
对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予以严厉责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罚款211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当时担任老总张斌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广誉远 本次财务做假行为,大概率将面临立体式追究责任打击。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及责任人作出超两千万元的罚款,上海证交所也已启动纪律处罚程序,对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表示,当下投资者追偿救济手段日益完善,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通过民事救济程序的行径,保护自身权益。另外,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还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及董监高需要积极履职,展开追偿行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多年财务做假
根据《事先告知书》, 广誉远 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 广誉远 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景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造成 广誉远 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监管对 广誉远 做假行为的认定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16年至2020年,通过滥用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16年至2020年, 广誉远 提前确认收入合计5.63亿元人民币,并且虚减销售费用合计2.27亿元人民币,并造成虚增利润合计6.74亿元人民币。另一是2021年至2023年,受前期提前确认收入问题影响,年报中收入、费用记载不实,造成虚减利润。
广誉远 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未触及有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理最终结果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 广誉远 主要从事中药产品及保健酒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21年变更控制权,实控人由自然人更改为 山西省 国资委。这表明,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的做假期间主要发生在控制权变更前。
监管持续关注财务疑点
广誉远 财务做假事件早有预告。去年末, 广誉远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今年1月, 广誉远 发布公告称,经全面自查发现,公司2016年至2022年度期间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存在跨期确认情形,造成2016年至2022年度存在会计过失。
这时,自2016年 广誉远 完成对标的企业山西 广誉远 40%股权收购以来,交易所持续关注收入异常波动、销售费用畸高等做假迹象,7次发出监管函件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对并充分提示风险。
广誉远 在最近回复上海证交所监管函件中称,公司自2021年变更实际控制人以来,高度关注前期销售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和信息化管理落伍等情况,从改善业务运行环境和重考核方面,切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立体式追究责任打击财务做假
广誉远 本次财务做假行为,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及责任人作出超两千万元的罚款外,上海证交所也已启动纪律处罚程序,对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某资深市场人士认为,在刑事追究责任的法网日渐织密的情景下, 广誉远 案中的主要责任人员或将付出相应法律代价。
臧小丽表示,当下投资者追偿救济手段日益完善,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通过民事救济程序的行径,保护自身权益。另外,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还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及董监高需要积极履职,展开追偿行动,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对于财务做假,证券监管执法绝非“罚酒三杯”,等待违法者的还有民事索赔、刑事惩戒等追究责任链条。今年3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强化全方位立体式追究责任,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做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刑事追究责任。加大证券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等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大幅提高犯罪成本。